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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GB 5009.12-201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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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GB 5009.12-2010)

BW5762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常温避光
水中氨介绍:

本质量控制样品主要用于白酒中铅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方法验证、方法比较等。

一、样品制备

本质控样品选用市售白酒为原料,经加工混匀,铅含量初检符合要求后,进行分装。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质控样品以检测值作为标准值,方法参照《GB 5009.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表(包含因子k=2)

编号

项目

标准值(μg/mL)

扩展不确定度(μg/mL)

标准值区间(μg/mL)

ZKQC8194

100

5

95-105

标准值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定值过程、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进行了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估,统计结果表明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样品至定值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储存及安全警示

1.本质控样品以聚乙烯瓶包装,100mL/瓶。

2.本样品采取常温运输方法,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

3.使用时请佩戴口罩、手套进行必要防护,并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本样品仅限实验使用,严禁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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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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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详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白酒、葡萄酒、粮食、乳制品等各类食品中铅含量的检测,包含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三种检测方法。

关键指标
定量限: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为0.001 mg/kg,火焰原子吸收法为0.1 mg/kg
线性范围: 石墨炉法标准曲线需覆盖0-100 μg/L
质控要求

要求每批次样品需同步进行空白试验、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应达到80%-120%),并使用标准物质/质控样进行平行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限量规定

明确要求蒸馏酒(白酒)中铅含量≤0.5 mg/kg,该指标直接作为白酒质控样品定值的合规性判定依据。

检测周期

规定生产企业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铅项目的型式检验,质控样品需覆盖该检测频次要求。

JJG 1006-1994《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
定值要求

规定白酒铅质控样需通过8家以上实验室协作定值,采用中位值作为标准值,不确定度评估需包含瓶间均匀性、长期稳定性等分量。

有效期管理

要求质控样品在-20℃避光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开封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使用完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