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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洛宁标准品_557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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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洛宁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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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基质纯品
形态固态
有效期2024-06-30
存储条件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头孢洛宁见证书0.5%纯品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八、参考资料:
《中国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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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洛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60.5-2019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牛、猪、鸡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及牛奶中头孢洛宁残留量的检测,定量限为5.0 μg/kg。
核心检测方法
样品经磷酸盐缓冲液提取后,通过HLB固相萃取柱净化,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检测,以多反应监测(MRM)模式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2.0 μg/kg,定量限(LOQ)为5.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添加空白基质加标样品(LOQ水平、2倍LOQ水平),平行样品数量≥5%,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加入0.1 mol/L磷酸盐缓冲液(pH 7.0)振荡提取;
2. 离心后上清液经HLB柱净化,甲醇洗脱;
3. 氮吹浓缩后用初始流动相复溶;
4. 色谱柱:C18柱(2.1 mm×100 mm,1.7 μm),柱温40℃;
5. 质谱条件:电喷雾正离子模式(ESI+),毛细管电压3.0 kV。
特别说明
标准品溶液需现用现配,避光保存;实验过程中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需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进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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