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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沙拉沙星溶液标准物质(GB 31658.17-2021)_9810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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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沙拉沙星溶液标准物质(GB 31658.17-2021)

BWQ9730-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98105-99-8 1.2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基质 甲醇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冷藏(4±4)℃避光条件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污染。
用途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相关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以及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也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置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等。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GB 31658.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沙拉沙星(CAS:98105-99-8)为溶质,以色谱纯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沙拉沙星 1000μg/mL 3% 甲醇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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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

GB/T 20746-2006 《动物源性食品中沙拉沙星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动物源性食品(如肌肉、肝脏、肾脏等)中沙拉沙星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检测方法,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及实验室检测。
关联内容: 标准中明确要求使用甲醇中沙拉沙星溶液标准物质作为校准溶液,用于绘制标准曲线和定量分析。标准溶液的配制需符合浓度梯度要求(通常为0.5~100 ng/mL),并需验证溶液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检出限与定量限: 沙拉沙星在动物肌肉组织中的检测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沙拉沙星等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适用于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的残留监控。
关联内容: 标准中明确沙拉沙星在牛/羊肌肉中的MRL为50 μg/kg,肝脏中为100 μg/kg。检测过程中需使用经认证的甲醇中沙拉沙星溶液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和质量控制。
技术指标: 标准要求检测方法需满足LOQ不高于MRL值的1/2,且回收率应在70%~120%之间。

NY/T 3419-2019 《畜禽肌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畜禽肌肉中沙拉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残留检测,涵盖猪肉、牛肉、鸡肉等样品类型。
关联内容: 标准要求使用甲醇中沙拉沙星标准溶液作为储备液,需避光保存于-20℃环境,有效期6个月。工作液需临用现配,浓度偏差应≤5%。
方法性能: 方法的检测限为0.3 μg/kg,定量限为1.0 μg/kg,线性范围1~200 μg/kg,相关系数≥0.995。
注:上述标准中,甲醇中沙拉沙星溶液标准物质主要用于仪器校准、方法验证及质量控制,其浓度不确定度通常要求≤3%(k=2),并通过有证标准物质(CRM)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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