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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红色标准比色液0.5号-10号(中国药典)(GB/T 3143-1982)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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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红色标准比色液0.5号-10号(中国药典)(GB/T 3143-1982)

BWQ8023-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11支/套 {{inventory}}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1组分 见证书

研制依据

GB/T 3143-1982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 单位-铂-钴色号(实施)

基质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2026-12-19
存储条件 常温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适用于目视比色法。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无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0mL*11支/套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中国药典。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纯氯化钴、重铬酸钾、五水硫酸铜为溶质,以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棕红色 0.5# /
2 棕红色 1# /
3 棕红色 2# /
4 棕红色 3# /
5 棕红色 4# /
6 棕红色 5# /
7 棕红色 6# /
8 棕红色 7# /
9 棕红色 8# /
10 棕红色 9# /
11 棕红色 10# /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无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0mL*11支/套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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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 棕红色标准比色液相关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检验中有色溶液的色泽检查,主要用于口服溶液、注射剂等液态药品的目视比色分析,依据0.5号至10号标准色阶判定样品颜色是否符合规定。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目视比色法:将待测溶液与标准比色液在相同光照条件下(自然光或D65光源)进行平行比对,观察颜色差异。分光光度法作为辅助验证手段,测定溶液在特定波长下的吸光度值。
质控样品要求 1. 标准比色液需经法定计量机构标定
2. 保存温度控制在15-25℃,避光密封
3. 使用前需检查液体澄清度,出现沉淀则废弃
4. 每批次标准液需提供有效期及批次一致性报告
关键实验步骤 1. 比色管预处理:清洗后需无残留水渍
2. 标准液与待测液等体积装填(通常为10mL)
3. 垂直观察比色管轴向颜色,避免倾斜
4. 环境照度需≥2000 lux,避免强反射背景
特别说明 1. 比色操作需在5分钟内完成,避免溶液挥发影响结果
2. 色阶判定允许±0.5号偏差,超出范围需复测
3. 标准液开封后有效期缩短至3个月
4. 不同年份版药典的比色液配方可能存在差异,禁止混用
检出限与定量限 目视法最小可识别色阶差为0.5号(对应吸光度差约0.005 AU),定量判定需至少两名检验人员独立验证。分光光度法检测限为0.3号色阶差异(RS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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