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13种酚类混合溶液标准物质(HJ 676-2013)
-
标准物质/甲醇中37种挥发性化合物混标/HJ 760-2015、HJ 741-2015
BePure-31849YM | 1000µg/mL
-
标准物质/乙腈:丙酮=4:1中43种农残混标/5支起订,有库存单支可售
定制BePure-34519XZ | 100µg/mL
-
标准物质/丙酮中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混标
定制BePure-34453XB | 100µg/mL
-
标准物质/0.1mol/L盐酸中16种氨基酸混标
BePure-31604CZ | 不同浓度
-
标准物质/甲醇中10种酰基肉碱混标2(C4,iC4,C5,iC5,C6,C8,C10,C12,C14,C18)
BePure-31601CM | 不同浓度
HJ 676-2013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2014-02-01实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HJ 676-2013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1. 样品酸化至pH≤2后,用二氯甲烷或乙酸乙酯进行液液萃取。
2. 萃取液经脱水、浓缩后,采用气相色谱仪(配备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分离目标化合物。
3. 通过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1][2]。
2. 平行样测定相对偏差应≤20%。
3.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30%范围内[1][2]。
2. 萃取条件:采用分液漏斗振荡萃取,萃取剂与样品体积比为1:10。
3. 浓缩处理:使用旋转蒸发仪或氮吹仪浓缩至1ml以下。
4. 仪器分析:色谱柱推荐使用DB-5毛细管柱,程序升温条件需按附录B设置[1][2]。
2. 废液需分类收集,含酚废液需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3. 色谱柱老化温度不得超过最高使用温度,避免固定相流失[1][2]。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