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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犀草素/0500_4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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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犀草素/0500

BWC9083-2016 Luteolin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491-70-3 50m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98.1% {{inventory}} 见证书
一、基本信息:
基质纯品
形态固态
有效期2027-10-29
存储条件(-18±5)℃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纯度木犀草素(CAS:491-70-3),对其结构确定进行定性分析,通过初步理化性质、有效成分含量分析确定后,进行干燥分装。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木犀草素98.1%0.5%纯品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5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依据名称 依据编号 依据实施日期 下载
0500 中国药典第四部-通则050005002025-10-01 00:00:00下载
八、参考资料:
中国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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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如蜂蜜、果蔬、饮料)中黄酮类化合物(包括木犀草素)的定量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UV),采用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0.1%磷酸水溶液梯度洗脱,检测波长350 n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木犀草素检出限(LOD)为0.5 mg/kg,定量限(LOQ)为1.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空白基质加标样品进行回收率验证,回收率应在80%-120%之间,平行样品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甲醇超声提取后离心;
2. 上清液过0.22 μm滤膜;
3. 按色谱条件进样分析,外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避免使用含黄酮类化合物的实验耗材,防止交叉污染;流动相需现配现用,防止磷酸盐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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