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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总氮溶液标准物质_775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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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总氮溶液标准物质

BWZ7645-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757-79-1 50mL {{inventory}}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0μg/mL 见证书

研制依据

GB 17378.4-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实施)

基质 海水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常温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等。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5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硝酸钾为溶质,以海水(3.5%氯化钠溶液)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总氮 1000μg/mL 3% 海水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5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适用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海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过硫酸钾氧化法),适用于海洋环境监测中海水总氮的实验室分析,包括近岸、河口、大洋等不同区域的海水样品。
关联内容:
方法原理 在碱性介质中,过硫酸钾将海水中有机氮和无机氮化合物氧化为硝酸盐,通过镉柱还原法或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总氮含量
样品处理 强调消除盐度干扰,要求采用盐效应校正或标准加入法
质量控制 规定平行样相对偏差≤10%,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检出限与量程:
方法类型 检出限 测定上限
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mg/L(以N计) 4.0 mg/L
镉柱还原法 0.01 mg/L(以N计) 0.4 mg/L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虽然主要针对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但在海水分析中可通过盐度校正后参考使用,特别适用于总氮浓度范围0.05-4 mg/L的样品。
关联内容:
试剂要求 明确要求使用超纯水(电阻率≥18 MΩ·cm)配制试剂
消解参数 规定消解温度控制在120-124℃,消解时间30分钟
盐度校正 对于高盐样品(如海水),需进行盐误差校正或采用标准加入法
检出限与量程:
参数 指标值
方法检出限 0.05 mg/L
测定下限 0.20 mg/L
测定上限 4.0 mg/L(当取样体积为10 mL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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