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总固体(总悬浮固体+总溶解固体)质控样品/GB/T 575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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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溶解性总固体质控样品/GB/T 5750.4-2023
BWZ7264-2016 | 1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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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溶解性总固体质控样品/GB/T 5750.4-2023
BWZ7554-2016 | 6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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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固体(总悬浮固体+总溶解固体)质控样品/GB/T 5750.4-2023
BWZ7823-2016 | 3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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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固体(总悬浮固体+总溶解固体)质控样品/GB/T 5750.4-2023
SHAM_192820 | 3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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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固体(总悬浮固体+总溶解固体)质控样品/GB/T 5750.4-2023
SHAM_192823 | 3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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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固体(总悬浮固体+总溶解固体)质控样品/GB/T 5750.4-2023
SHAM_192822 | 3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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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02
T-23500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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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红色标准比色液1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7973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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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10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5577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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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夏比冲击V型缺口标准样品(HV2)
GSB02-3195-3-2014-120J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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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2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7992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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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3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20037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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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悬浮物(SS)的实验室测定方法,适用于浓度范围大于4 mg/L的水样,是总悬浮固体(TSS)检测的核心依据。
关联内容解读:
• 总悬浮固体(TSS)测定流程:取混合均匀水样通过0.45 μm滤膜抽滤→滤膜与残渣在105±2℃烘干至恒重→计算单位体积悬浮物质量(需同步测定空白滤膜质量)。
• 质控要求:要求平行样相对偏差≤5%,每批次样品需带空白试验,滤膜恒重判定标准为两次称量差值≤0.4 mg。
检出限与量程:
方法最低检出浓度为4 mg/L(按取样量500 mL计),实际应用中建议测定浓度范围4~20,000 mg/L。超出上限需减少取样体积。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生活饮用水及水源水中溶解性总固体(TDS)的测定,覆盖浓度范围10~10,000 mg/L,是总溶解固体检测的基准方法。
关联内容解读:
• 总溶解固体(TDS)测定流程:水样经0.45 μm滤膜过滤→取滤液在180±2℃烘干至恒重→称量残留物质量(需扣除空白蒸发皿质量)。
• 特殊处理要求:若水样含大量钙、镁、氯化物或硫酸盐,需延长烘干时间至2小时以上并确保完全干燥。
检出限与精度控制:
最低检测质量为10 mg(按50 mL水样计),平行测定允许绝对差值≤5%(当TDS≤100 mg/L时)或≤3%(TDS>100 mg/L时)。
1. 总固体计算关系:总固体=总悬浮固体(TSS)+总溶解固体(TDS),需分别按照GB 11901-89和GB/T 5750.4独立完成检测后再进行加和计算。
2. 样品保存要求:TSS样品需冷藏(4℃)并在24小时内完成过滤步骤,TDS样品应贮存在聚乙烯瓶中避免污染。
3. 设备校准:分析天平需定期检定(精度0.1 mg),干燥器内需使用蓝色硅胶干燥剂并保持有效状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