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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蓝4_8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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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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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蓝4介绍:


交货时间:15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食品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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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1886.2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食品蓝4)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邻磺酰苯甲酰亚胺为原料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亮蓝(CAS:81-77-6),规定了其在食品中的限量、检测方法及质量要求,覆盖饮料、糖果、烘焙食品等加工食品。
3.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采用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乙酸铵溶液梯度洗脱,检测波长为630nm,通过保留时间和光谱图定性,外标法定量。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1.0 mg/kg,定量限(LOQ)为3.0 mg/kg;结果计算需扣除空白样品本底值。
5.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和平行样。加标浓度需覆盖LOQ至限量值,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RSD≤5%。
6.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称取2g样品(精确至0.001g)经水溶解后过0.45μm滤膜;色谱条件:柱温30℃,流速1.0mL/min,进样量10μL。
7. 特别说明
① 标准溶液需避光冷藏保存且现用现配;
② 检测含天然色素样品时需验证方法特异性;
③ 当检测值接近限量时需采用质谱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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