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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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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08552 Pork Muscl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g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猪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介绍: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应在70℃下烘干4小时以后称重取样,最小取样量为0.3克
特征形态:固态
基体:猪肉
主要分析方法:仪器中子活化分析法、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等离子体质谱法等多种分析方法#
定值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 国内贸易部食品检验研究所# 兵器工业西南地区理化检测中心#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北京师范大学测试中心# 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上海工业大学#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四川大学# 南京大学#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上海医科大学# 上海工业食品研究所#
规格:20g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不确定度单位CAS备注
K1.400.06质量分数(10-2)7440-09-7
Na0.2020.007质量分数(10-2)7440-23-5
P0.8130.031质量分数(10-2)7723-14-0
N12.270.28质量分数(10-2)7727-37-9
Cl0.1870.007质量分数(10-2)7782-50-5
Ca14715质量分数(10-6)7440-70-2
Fe43.62.4质量分数(10-6)7439-89-6
Cu3.880.15质量分数(10-6)7440-50-8
Zn94.23.6质量分数(10-6)7440-66-6
Mg98850质量分数(10-6)7439-95-4
Rb42.71.5质量分数(10-6)7440-17-7
Se0.0490.05质量分数(10-6)7782-49-2
Mn0.480.09质量分数(10-6)7439-96-5
Br6.20.7质量分数(10-6)7726-95-6
Ba(0.39)质量分数(10-6)7440-39-3
Co(0.03)质量分数(10-6)7440-48-4
Cr(0.39)质量分数(10-6)7440-47-3
Cs(0.14)质量分数(10-6)7440-46-2
Hg(0.023)质量分数(10-6)7439-97-6
Pb(0.20)质量分数(10-6)7439-92-1
Sr(0.18)质量分数(10-6)7440-24-6
Mo(0.055)质量分数(10-6)7439-98-7

应用领域:食品/动物源制品
保存条件:阴凉干燥处,长期存放应置于—10℃冰箱内
研制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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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9.1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肉制品(包括猪肉)中16种氨基酸的定量分析,适用于实验室常规检测及质量控制。
核心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采用柱前衍生化(邻苯二甲醛/巯基乙醇)结合紫外检测器。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2 mg/kg(以氨基酸计)。
质控样品要求需使用含已知氨基酸浓度的标准物质,每批次检测至少插入2个平行质控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样品水解(6 mol/L盐酸,110℃水解24小时)、衍生化反应、色谱分离与定量分析。
特别说明需注意水解过程中色氨酸的破坏问题,建议采用碱水解单独测定色氨酸。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鲜猪肉及加工肉制品中粗蛋白含量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凯氏定氮法,通过硫酸消化将蛋白质转化为铵盐后蒸馏滴定。
检出限与定量限方法检出限为0.1 g/100g,定量限为0.5 g/100g。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需同时测定乳清蛋白标准物质(如NIST 1549a),允许偏差±5%。
关键实验步骤样品粉碎均质、硫酸消化(420℃ 2小时)、蒸馏滴定、空白校正。
特别说明非蛋白氮可能干扰结果,需结合行业经验进行系数换算(猪肉一般按6.25计算)。
动物肌肉中莱克多巴胺的测定
适用范围专用于猪肉等动物肌肉中莱克多巴胺残留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方法检出限0.5 μg/kg,定量限1.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每20个样品需加标空白基质样品(低、中、高浓度各1个),RSD≤15%。
关键实验步骤酶解处理(β-葡萄糖醛酸酶/芳基硫酸酯酶)、固相萃取净化、质谱参数优化。
特别说明需注意β-受体激动剂类物质的交叉污染风险,实验全程需在避光条件下操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规定猪肉中四环素类、磺胺类等76种兽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及配套检测方法。
核心检测方法依据附录B指定方法,包括微生物抑制法、LC-MS/MS等。
检出限与定量限按具体药物类别区分,如磺胺类定量限普遍为1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需定期参加FAPAS等国际能力验证,实验室内部质控采用阴性/阳性对照双重验证。
关键实验步骤均质提取、多残留同步净化(QuEChERS法)、色谱分离条件优化。
特别说明特别注意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的代谢物校正要求,肌肉组织需区分脂肪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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