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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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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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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介绍:

产品名称:猪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规格:3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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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500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猪肉及其他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测定,包括凯氏定氮法和分光光度法。
核心检测方法凯氏定氮法(基准法):通过消化、蒸馏、滴定计算总氮含量,换算为蛋白质。
检出限与定量限凯氏定氮法检出限为0.1g/100g,定量限为0.3g/100g。
质控样品要求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猪肉成分分析标准物质)进行平行测定,偏差≤5%。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消化(硫酸-催化剂体系)
2. 蒸馏分离氨
3. 盐酸滴定或硼酸吸收后滴定。
特别说明需扣除非蛋白氮干扰,适用于生鲜猪肉、加工肉制品等不同形态样品。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500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适用范围猪肉中总脂肪、游离脂肪及结合脂肪的测定,涵盖索氏提取法、酸水解法等。
核心检测方法索氏提取法(基准法):用无水乙醚或石油醚连续提取脂肪,蒸发溶剂后称重。
检出限与定量限索氏提取法检出限为0.1g/100g,定量限为0.5g/100g。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需加入质控样,回收率应控制在95%-105%。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干燥与粉碎
2. 连续提取6-8小时
3. 溶剂蒸发与恒重称量。
特别说明酸水解法适用于加工肉制品中结合脂肪的测定,需注意磷脂干扰。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适用范围猪肉中铅元素含量的检测,包含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和ICP-MS法。
核心检测方法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样品消解后通过原子化测定吸光度,标准曲线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GFAAS法检出限为0.01mg/kg,定量限为0.03mg/kg。
质控样品要求每20个样品需加测1个标准参考物质,测定值应在证书值±扩展不确定度内。
关键实验步骤1. 微波消解(硝酸+过氧化氢体系)
2. 基体改进剂添加
3. 标准曲线法定量。
特别说明需注意消解空白和容器污染控制,适用于生猪肉及腌腊制品。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适用范围猪肉中镉含量的检测,方法包括原子吸收光谱法(AA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核心检测方法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样品经酸消解后,采用背景校正技术消除基质干扰。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为0.002mg/kg,定量限为0.007mg/kg。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需做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应为80%-120%。
关键实验步骤1. 低温梯度消解防止挥发
2. 磷酸二氢铵作为基改剂
3. 峰面积定量。
特别说明需特别注意标准曲线的线性范围(0-5μg/L),防止高浓度样品超出检测范围。
行业标准 SN/T 5645-2023 肉及肉制品中兽药残留量测定方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SN/T 5645-2023《肉及肉制品中兽药残留量测定方法》
适用范围猪肉中磺胺类、喹诺酮类等兽药残留的检测,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
核心检测方法QuEChERS前处理结合LC-MS/MS:乙腈提取,PSA净化,多反应监测模式(MRM)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多数药物定量限为0.5μg/kg,检出限为0.2μg/kg。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需包含空白加标样和阴性对照样,RSD应<15%。
关键实验步骤1. 低温高速离心分离
2. 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3. 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需注意不同兽药的离子对选择及色谱条件优化,防止假阳性。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4789.2-2016《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适用范围猪肉及其制品中需氧菌总数测定,评价卫生质量。
核心检测方法倾注平板法:样品匀液接种平板计数琼脂,36℃±1℃培养48h±2h。
检出限与定量限最低检出限10CFU/g,定量范围10-300CFU/平板。
质控样品要求需同步测定阳性对照(大肠埃希氏菌)和空白对照。
关键实验步骤1. 无菌均质处理
2. 梯度稀释(生理盐水)
3. 倾注混合培养。
特别说明需严格控制操作环境洁净度,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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