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混标 标准物质/甲醇中11种有机挥发混标/GB/T 5750.8-2006(21.2)
标准物质/甲醇中11种有机挥发混标/GB/T 5750.8-2006(21.2)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甲醇中11种有机挥发混标/GB/T 5750.8-2006(21.2)

BePure-30481CM Mix-11 in Methano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mL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11种有机挥发混标

CAS号 名称 标准值 单位
75-09-2 二氯甲烷 4000 μg/mL
71-43-2 1000 μg/mL
108-88-3 甲苯 1000 μg/mL
107-06-2 1,2-二氯乙烷 4000 μg/mL
100-41-4 乙苯 1000 μg/mL
106-42-3 对二甲苯 1000 μg/mL
108-38-3 间二甲苯 1000 μg/mL
98-82-8 异丙苯 1000 μg/mL
95-47-6 邻二甲苯 1000 μg/mL
108-90-7 氯苯 1000 μg/mL
100-42-5 苯乙烯 1000 μg/mL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8-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21.2 甲醇中11种有机挥发混标)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11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包括苯、甲苯、乙苯等常见污染物,通过气相色谱法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法(GC)结合顶空进样技术,以甲醇为溶剂配制标准溶液,通过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分析目标化合物。

检出限与定量限

不同化合物的检出限范围为0.1-1.0 μg/L,定量限为0.3-3.0 μg/L,具体数值需根据仪器灵敏度及实验条件校准。

质控样品要求

实验需包含空白样品、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应为待测物浓度的1-3倍,回收率需控制在80%-12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水样需经0.45 μm滤膜过滤,加入甲醇混标溶液后密封避光保存;
2. 顶空条件:平衡温度60℃,平衡时间30分钟;
3. 色谱条件:毛细管色谱柱(如DB-624),程序升温,FID检测器。

特别说明

1.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目标物的溶剂或材料;
2. 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避光低温保存;
3. 需定期校准色谱系统,确保保留时间稳定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客服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