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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9-十八碳烯酸甲酯_1937-62-8,反-9-十八碳烯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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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9-十八碳烯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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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9-十八碳烯酸甲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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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 5009.168-2016
标准号 GB 5009.168-2016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包括动植物油脂及含油脂食品中反-9-十八碳烯酸甲酯(油酸甲酯)等脂肪酸甲酯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GC-FID)。样品经甲酯化处理后,通过毛细管色谱柱分离,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色谱柱推荐使用极性或中极性柱(如HP-88、CP-Sil 88)。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 0.05 mg/kg(以实际样品基质为准)
定量限(LOQ) 0.15 mg/kg(以实际样品基质为准)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添加已知浓度反-9-十八碳烯酸甲酯标准品)及平行样;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相对标准偏差(RSD)≤10%;
3.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²)≥0.99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油脂样品直接甲酯化,非油脂样品需经有机溶剂提取;
2. 甲酯化反应:采用三氟化硼-甲醇法或氢氧化钾-甲醇法;
3. 色谱条件: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260℃,程序升温(初始温度140℃,以4℃/min升至240℃);
4. 定量分析:通过标准品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外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1. 反-9-十八碳烯酸甲酯易氧化,需避光保存且实验过程中需通氮气保护;
2. 若样品中存在共萃物干扰,建议采用固相萃取(SPE)或硅胶柱净化;
3. 不同色谱柱分离效果差异较大,需通过标准品验证分离度(R≥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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