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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_108-95-2,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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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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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介绍:

介质:H2O
组分浓度
108-95-20.055(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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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11902-8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002 mg/L至0.5 mg/L。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在pH=10的介质中,挥发酚与4-氨基安替比林和铁氰化钾反应生成橙红色化合物,于51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2 mg/L,定量限为0.006 mg/L。需通过标准曲线法确定实际检测范围。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蒸馏预处理(消除干扰物质);
2. 显色反应控制pH值和反应时间;
3. 分光光度计校准与吸光度测量。

特别说明

1. 样品需在采集后24小时内完成分析,否则需加入磷酸保存;
2. 氧化性物质、硫化物等干扰物需在蒸馏前去除;
3. 标准溶液需现用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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