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无机类 单标 水中挥发酚(苯酚)
水中挥发酚(苯酚)_108-95-2,苯酚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中挥发酚(苯酚)

SDS134181W-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95-2 20mL {{goodObj.date}} 山冶 {{item.norm}} 1(µg/mL) {{inventory}}
水中挥发酚(苯酚)介绍:

介质:H2O
组分浓度
108-95-21(µg/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中挥发酚(苯酚)

手机版:水中挥发酚(苯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8-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检测范围覆盖酚类物质(如苯酚、甲酚等)。
3.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水样经蒸馏去除干扰后,酚类化合物在pH=10±0.2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安替比林染料,于51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2 mg/L(以苯酚计),定量限为0.006 mg/L。
5. 质控样品要求
需同步测定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5%-115%。
6. 关键实验步骤
① 水样蒸馏:调节pH至4以下,加入硫酸铜抑制氧化,蒸馏收集馏出液。
② 显色反应:馏出液中依次加入缓冲液、4-氨基安替比林溶液和铁氰化钾溶液,混匀后静置10分钟。
③ 光度测定:用30 mm比色皿测定吸光度,标准曲线法定量。
7. 特别说明
① 水样中余氯会干扰测定,需预先加入硫代硫酸钠去除。
② 显色反应需严格控制pH和温度(20-30℃),避免颜色稳定性下降。
③ 若水样浑浊或色度干扰,需用空白样进行校正。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