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挥发酚(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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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磷
BY-OT-ZW-00044 | 0.193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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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氯仿中甲基对硫磷 有机物监测标样/335205
GSB 07-1397-2001 | 171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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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水质 石油类(紫外法)(正己烷溶剂)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448739
GSB 07-3637-2019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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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总磷 水质标样/2039149
GSB 07-3169-2014 | 0.183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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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Cd镉标准溶液校准曲线
NCS1876660(1-5) | 0.2μg/L,0.4μg/L,0.6μg/L,0.8μg/L,1.0μg/L



介质: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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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酚类化合物(挥发酚)
标准号:GB/T 5750.4-2023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检测范围为0.002 mg/L至0.1 mg/L。
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在pH 10.0±0.2条件下,酚类化合物与4-氨基安替比林经铁氰化钾氧化生成橙红色安替比林染料,于51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0.002 mg/L(分光光度法)
定量限:0.008 mg/L(分光光度法)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0%的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并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验证。
① 水样蒸馏去除干扰物;② pH调节至10.0±0.2;③ 依次加入4-氨基安替比林和铁氰化钾显色;④ 用三氯甲烷萃取后比色测定。
① 水样中氧化剂(如余氯)需用硫代硫酸钠预先去除;② 油类或悬浮物需通过蒸馏预处理;③ 显色反应需避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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