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拉帕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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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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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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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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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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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8-09-25 00:00:00
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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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T 20763-2006 《动物源性食品中维拉帕米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于动物肌肉、肝脏、肾脏等组织中维拉帕米残留量的定量测定,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及实验室检测。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提取、净化后,经C18色谱柱分离,质谱多反应监测(MRM)模式定量。
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满足痕量残留检测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质控标准物质,回收率应在70%-120%,RSD≤15%。
① 样品均质后乙腈提取;② 提取液经固相萃取柱净化;③ 氮吹浓缩复溶;④ LC-MS/MS分析,内标法定量。
实验需避免使用玻璃容器吸附目标物;基质效应需通过同位素内标校正;方法依据《GB/T 27404-2008》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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