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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色氨酸_7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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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色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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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色氨酸介绍: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5-12-13 00:00:00
结构式:
L-色氨酸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L-色氨酸

手机版:L-色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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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色氨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等)中L-色氨酸含量的测定,覆盖原料及加工产品。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采用C18色谱柱,紫外检测器(波长280nm),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液梯度洗脱。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2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要求使用加标回收实验验证准确性,回收率范围应为85%-105%,平行样相对标准偏差(RSD)≤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水解:采用盐酸水解,温度110℃,时间22小时;
2. 色谱条件优化:流速1.0 mL/min,柱温30℃;
3. 定量分析:外标法计算含量。
特别说明
需严格控制水解时间与温度,避免色氨酸分解;实验室环境应避免强光,防止样品氧化降解。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9937-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色氨酸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L-色氨酸的质量规格检验,包括纯度、重金属、砷等指标。
核心检测方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UV),测定波长280nm,通过比旋光度验证光学纯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纯度测定定量限为0.1 mg/g,重金属(以Pb计)检出限为1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要求使用标准品(纯度≥99.0%)进行方法验证,RSD≤1%;重金属检测需同步空白对照。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溶解于0.1 mol/L盐酸溶液;
2. 比旋光度测定:20℃条件下使用旋光仪;
3. 重金属检测:按GB 5009.74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需关注样品吸湿性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实验环境湿度应≤60%;避免使用金属器皿接触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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