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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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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氮

BY-OT-PW-0004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29.7mg/L {{inventory}}
水质总氮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环境标准样品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PW-00048水质 总氮29.75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250mL容量瓶中,使用纯水准确稀释到刻度,充分混匀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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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氮检测相关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636-2012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测定范围0.05-4mg/L(稀释后可达20mg/L)
核心检测方法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1. 样品在120-124℃碱性条件下用过硫酸钾氧化
2. 将有机氮和无机氮转化为硝酸盐
3. 紫外分光光度计220nm和275nm双波长测定
检出限与定量限
• 检出限:0.05mg/L(使用30mm比色皿)
• 测定下限:0.20mg/L(4倍检出限)
• 测定上限:4.00mg/L(可稀释至20mg/L)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样(纯水代替样品)
2. 每20个样品至少带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10%)
3. 每批样品需测定有证标准物质(回收率85-115%)
4.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R²≥0.999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混匀后取10.0mL样品,含悬浮物需均质化
2. 消解操作:加入5mL碱性过硫酸钾溶液,高压灭菌锅120℃消解30min
3. 冷却后加入1+9盐酸1mL中和
4. 紫外测定:220nm测定硝酸盐吸光度,275nm校正浊度干扰
5. 结果计算:A = A220 - 2A275
特别说明
• 过硫酸钾纯度要求:氮含量≤0.0005%,需预检空白值
• 玻璃器皿需用1+9盐酸浸泡后无氨水冲洗
• 消解冷却后需立即测定(≤24h)
• 氯离子干扰:当Cl- > 70mg/L时需增加过硫酸钾用量
• 浑浊样品需4000r/min离心10min后取上清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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