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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鸡肉中金刚乙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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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鸡肉中金刚乙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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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60.5-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鸡肉、鸡蛋等动物源性食品中金刚烷胺及金刚乙胺残留量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试样经提取、净化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检测,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金刚乙胺的检出限为0.5 μg/kg,定量限为1.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同时进行空白试验、加标回收试验和质控样测试,回收率应在70%-12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用含1%乙酸的乙腈溶液提取
2. 通过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上机分析
4. 色谱柱选用C18柱(2.1×100 mm, 1.8 μm)
特别说明 需注意金刚乙胺与金刚烷胺的分离度,两者保留时间差应≥0.5 min。实验过程需严格控制环境温度,避免基质效应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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