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5种微囊藻毒素混标溶液 (GBT 5750.8-2023中16.2方法&GB 5009.273-2016-第一法),1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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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灭多威/灭多威肟混标/HJ 851-2017
NCS1603458-100B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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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烷中4种六六六和4种滴滴涕混标
NCS1603441-100E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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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三溴甲烷
NCSZ1603691-1-C2 | 25ug/L(稀释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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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4种挥发性卤代烃标样(甲醇中14种卤代烃)不同浓度(HJ620-2011)
BW08265d | 质控(0.4-4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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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4种挥发性卤代烃标样(甲醇中14种卤代烃)不同浓度(HJ620-2011)
BW08266d | 质控1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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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5009.2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第一法)
适用于鱼类、贝类等水产品中微囊藻毒素-LR、-RR、-YR等5种异构体的定量检测,涵盖生鲜、冷冻及加工制品。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
1. 样品经甲醇溶液提取
2. 固相萃取柱(C18或等效吸附剂)净化
3. 质谱采用多反应监测模式(MRM)定量分析
检出限(LOD):0.10 μg/kg(以湿重计)
定量限(LOQ):0.30 μg/kg(以湿重计)
注:需通过空白基质加标实验验证实际样品基质中的定量能力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低、中、高浓度)
2. 加标浓度建议:LOQ、2倍LOQ、10倍LOQ
3. 回收率范围:70%-120%
4. 相对标准偏差(RSD)≤15%
样品提取:均质样品加入含0.1%甲酸的甲醇溶液,超声提取15分钟
净化:提取液经Oasis HLB或等效SPE柱净化,5%甲醇水溶液淋洗,甲醇洗脱
浓缩:40℃氮吹至近干,初始流动相复溶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2.1×100mm, 1.8μm),柱温40℃,流速0.3mL/min
质谱条件:电喷雾离子源(ESI+),毛细管电压3.5kV,离子源温度150℃
1. 标准物质要求:使用甲醇中5种微囊藻毒素混标溶液(10μg/mL)需经国家认证
2. 基质效应验证:必须采用空白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3. 毒素稳定性:提取后样品需避光保存并于24h内完成检测
4. 同分异构体分离:需优化色谱条件确保RR、YR等异构体基线分离(分离度≥1.5)
GB/T 5750.8-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16.2方法)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检测,包含管网水、出厂水等水体类型。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PE/LC-MS/MS):
1. 水样经玻璃纤维滤膜过滤
2. 酸化后通过C18固相萃取柱富集
3. 甲醇洗脱后氮吹浓缩
方法检出限(MDL):0.02 μg/L
定量下限(MQL):0.06 μg/L
注:需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限值要求(1.0 μg/L)
1. 每10个样品需做1个空白及1个加标平行样
2. 加标浓度:0.1 μg/L~0.5 μg/L
3. 回收率控制范围:80%~110%
4. 内标法校正时需监控内标回收率(60%-130%)
富集:1L水样调节pH至3.0,以5mL/min流速过活化后的C18柱
洗脱:5mL甲醇分两次洗脱,合并洗脱液
浓缩:40℃氮吹至0.5mL,纯水定容至1mL
色谱分离:ACQUITY UPLC BEH C18柱(2.1×50mm, 1.7μm),梯度洗脱
质谱监测:MRM模式下监测m/z 519.8→135.0(MC-LR)等特征离子对
1. 采样要求:水样需添加1g/L抗坏血酸抑制氧化,4℃避光保存
2. 吸附损失控制:富集过程需监控柱穿透率(回收率≥85%)
3. 干扰消除:采用同位素内标(如D3-MC-LR)校正基质效应
4. 方法验证:新批次SPE柱需进行吸附效率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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