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13种β-受体激动剂内标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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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4种农残混标
BW-NCL-HM-01426 |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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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5种邻苯类混标
BW-OTL-PM-01377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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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3种糖类混标
BW-OTL-PW-0125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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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3种氯酚类混标
BW-OTL-HM-01139 | 1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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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81种农药混标
BW-NCL-PM-01663 | 1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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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13种农药混标
BW-NCL-PM-01678 | 1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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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标
ZIV-IV-STOCK-53-125mL | HNO3 / 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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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膜中苯并[a]芘、苯并[b]荧蒽质控样品
BWS0590-2016 | 6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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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汞质控样品
BWS0592-2016 | 0.1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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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鱼肉中汞、砷、铅、镉、铬、锌、硒、铜质控样品
P2334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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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粉中四环素质控样品
P4609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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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粉中土霉素质控样品
P54787 | 见证书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也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准确定值的13种β-受体激动剂内标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PLC-MS)进行量值比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及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1.2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冰袋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冻(-15±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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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60.5-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于猪肉、牛肉、猪肝等动物源性食品中13种β-受体激动剂(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的定量检测。标准规定了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计算方法。
1. 样品经酶解后,β-葡萄糖醛酸苷酶/芳基硫酸酯酶释放结合态药物
2. 乙酸铵缓冲液提取
3. 固相萃取柱净化(HLB或等效柱)
4.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LC-MS/MS)
5. 同位素内标法定量(甲醇中13种β-受体激动剂内标混标)
1. 方法检出限:0.1~0.3 μg/kg(不同目标物)
2. 定量限:0.3~1.0 μg/kg
3. 线性范围:1.0~50.0 μg/kg(r²≥0.99)
4. 精密度:日内/日间RSD≤15%
1. 每批样品需包含空白基质对照
2. 加标回收率控制:低、中、高三个浓度水平(1×LOQ, 2×LOQ, 10×LOQ)
3. 回收率范围:70%~120%
4. 内标回收率监控:±30%偏差范围
5. 每20个样品插入1个质控样
1. 酶解处理:37℃水浴振荡16小时,pH5.2缓冲体系
2. 固相萃取活化:3mL甲醇+3mL水活化HLB柱
3. 上样与洗涤:5%甲醇水溶液洗涤,负压抽干
4. 洗脱:6mL甲醇洗脱,氮吹至近干
5. 复溶:初始流动相定容,0.22μm滤膜过滤
6. LC-MS/MS条件:C18色谱柱,乙腈-0.1%甲酸水梯度洗脱,ESI+模式,MRM监测
1. 内标使用要求:需在样品提取前加入,校正前处理损失
2. 基质效应评估:要求基质匹配标准曲线
3. 交叉污染防控:肝、肾等高色素样品需增加净化步骤
4. 设备禁用:实验全程禁用塑料制品(除聚丙烯离心管)
5. 结果判定:当检出值≥定量限时,需用不同离子对复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