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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10种兽残混标/GB/T 21317-2007、2024年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 第五节(五) Mix-10 in Methanol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甲醇中10种兽残混标/GB/T 21317-2007、2024年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 第五节(五) Mix-10 in Methanol

BePure-30120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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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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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10种兽残混标/GB/T 21317-2007、2024年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 第五节(五)介绍:

组分信息:

10种兽残混标

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
10118-90-8米诺环素100μg/mL
14206-58-7差向土霉素100μg/mL
79-57-2土霉素100μg/mL
79-85-64-差向四环素100μg/mL
60-54-8四环素100μg/mL
14297-93-94-差向金霉素100μg/mL
127-33-3去甲基金霉素100μg/mL
57-62-5金霉素100μg/mL
914-00-1美他环素100μg/mL
564-25-0强力霉素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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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甲醇中10种兽残混标
1.
适用范围: 动物性食品(肌肉、肝脏、肾脏、牛奶、鸡蛋等)中四环素类(如土霉素、金霉素)、磺胺类(如磺胺嘧啶、磺胺甲噁唑)及氟喹诺酮类(如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药物的残留检测
关联内容: 标准明确规定了甲醇作为标准溶液的溶剂,10种兽残混标的配制需符合该标准中溶液制备要求。色谱条件采用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0.1%甲酸水体系
检出限: 四环素类:0.3-1.0 μg/kg
磺胺类:0.5-2.0 μg/kg
氟喹诺酮类:0.5-5.0 μg/kg
2.
适用范围: 猪、牛、羊的肌肉组织及肝脏中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喹噁啉等13种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
关联内容: 标准规定使用甲醇作为提取溶剂,混标溶液配制时需注意磺胺类药物在甲醇中的溶解稳定性,建议现用现配
检出限: 所有目标物均为5 μg/kg(肌肉)
和10 μg/kg(肝脏)
3.
适用范围: 动物源性食品(水产品、禽肉、蜂蜜等)中呋喃唑酮、呋喃它酮等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检测
关联内容: 标准要求使用甲醇配制内标溶液,混标配制需注意代谢物的衍生化处理,色谱分离采用甲醇-乙酸铵梯度洗脱
检出限: 所有代谢物均为0.5 μg/kg
注:若混标包含β-受体激动剂,需同时参照GB 31658.5-2021;若包含氯霉素类,需符合GB 31658.2-2021的甲醇溶液配制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