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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β-Glucuronidase>100,000 units/mL, Arylsulfatase<20,000 units/mL
β-Glucuronidase>100,000 units/mL, Arylsulfatase<20,000 units/mL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β-Glucuronidase>100,000 units/mL, Arylsulfatase<20,000 units/mL

BWZ7498-2016
¥ 1080.0
¥ 1080.0
2mL
2027-05-03
伟业计量
2组分
+
0
β-葡萄糖醛苷酸酶>100,000units/mL,芳基硫酸酯酶<20,000units/mL/GB 31658.22-2022/SN/T 1924-2011/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介绍:
一、基本信息:
基质
形态液态
有效期2027-05-03
存储条件冷藏(4±4)℃及避光条件保存。标准物质使用前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封装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污染。本β-葡萄糖醛苷酸酶/芳基硫酸酯酶液浓度高,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选择稀释或者不稀释。
用途本标准物质可对相关物质的酶解和水解能力以对分析样品进行前处理,用于相关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等。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本β-葡萄糖醛苷酸酶/芳基硫酸酯酶液来源于鲍鱼,经过酶活性核验后在洁净室内分装而成。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β-葡萄糖醛苷酸酶units/mL活性定义:一个单位在37℃、pH 5.0的条件下每小时将从酚酞葡糖苷酸中释放1.0μg酚酞。 芳基硫酸酯酶units/mL活性定义:一个单位将在37°C、pH 5.0条件下每小时水解1.0μM对硝基苯酚硫酸盐。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β-葡萄糖醛苷酸酶>100,000units/mL/
1芳基硫酸酯酶<20,000units/mL/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质谱分析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依据名称 依据编号 依据实施日期 下载
GB 31658.2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8.22-20222023-02-01 00:00:00下载
SN/T 1924-2011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特布他林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924-2011下载
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 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p-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 _串 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2008-04-29 00:00:00
八、参考资料: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β-葡萄糖醛苷酸酶>100,000units/mL,芳基硫酸酯酶<20,000units/mL/GB 31658.22-2022/SN/T 1924-2011/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

手机版:β-葡萄糖醛苷酸酶>100,000units/mL,芳基硫酸酯酶<20,000units/mL/GB 31658.22-2022/SN/T 1924-2011/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2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SN/T 1924-2011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兽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GB 31658.22-2022:适用于动物肌肉、内脏、尿液等基质中β-受体激动剂(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的残留检测。
SN/T 1924-2011:适用于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如肉类、水产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的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酶水解结合LC-MS/MS:使用β-葡萄糖醛苷酸酶和芳基硫酸酯酶双酶水解释放结合态药物,结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进行分离和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GB 31658.22-2022
检出限(LOD):0.1 μg/kg(以克伦特罗计)
定量限(LOQ):0.3 μg/kg
SN/T 1924-2011
定量限(LOQ):0.5-1.0 μg/kg(不同糖皮质激素)
质控样品要求
1. 空白基质样品需进行加标回收率验证(70%-120%);
2.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和过程空白;
3. 酶活性需定期验证(β-葡萄糖醛苷酸酶>105 U/mL,芳基硫酸酯酶<2×104 U/mL)。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加入磷酸盐缓冲液(pH 5.2);
2. 酶解反应:37℃水浴振荡16小时(双酶添加比例为2:1);
3. 固相萃取:使用HLB或MCX柱净化;
4. 仪器分析:LC-MS/MS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特别说明
1. 双酶水解条件需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防止酶失活;
2. 芳基硫酸酯酶活性需低于20,000 U/mL以避免基质干扰;
3. 标准物质需避光保存于-20℃,现用现配;
4. 实验废弃物需按危险化学品规范处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