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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鱼肉中总汞、总砷/GB 5009.268-2025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基体/鱼肉中总汞、总砷/GB 5009.268-2025

BQC1363347273L
¥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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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g
2027-04-01
曼哈格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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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基体/鱼肉中总汞、总砷/GB 5009.268-2025介绍:

总汞GB 5009.17-2014 第一篇 总砷GB 5009.11-2014 第一篇

组分信息:

标准品

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
总汞总汞
总砷总砷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基体/鱼肉中总汞、总砷/GB 5009.268-2025

手机版:基体/鱼肉中总汞、总砷/GB 5009.268-2025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总汞、总砷及其他多种元素的检测,包括鱼类、肉类、乳制品等基体复杂的样品。
核心检测方法

1. 总汞:原子荧光光谱法(AFS)或直接测汞仪法。

2. 总砷: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HG-AFS)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3. 样品前处理:微波消解或湿法消解。

检出限与定量限

总汞:检出限≤0.002 mg/kg,定量限≤0.005 mg/kg。

总砷:检出限≤0.01 mg/kg,定量限≤0.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品。

2. 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

3.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消解:称取0.5 g样品,加入硝酸-过氧化氢混合液,微波消解(温度梯度控制为180℃)。

2. 测定:消解液定容后,按仪器参数设置进行测定(AFS需预还原处理)。

3. 计算:根据标准曲线和样品信号值计算目标物含量。

特别说明

1. 汞元素易挥发,消解过程需严格密封。

2. 高盐或高脂肪样品需增加消解步骤或稀释处理。

3. 砷的形态可能影响检测结果,需确保消解完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