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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带粉中铅、镉、总砷、铜、镍、铝、铬分析质控样品(GB 5009.268-2025)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海带粉中铅、镉、总砷、铜、镍、铝、铬分析质控样品(GB 5009.268-2025)

MRM0436
¥ 1450.0
¥ 1450.0
20g/瓶
2027-01-01
萘析精选
铅0.12±0.03mg/kg 镉0.42±0.07mg/kg 总砷29.1±5.5mg/kg 铜0.67±0.14mg/kg 镍0.46±0.09mg/kg 铝165±33mg/kg 铬0.77±0.16 mg/kg
+
≥10
海带粉中铅、镉、总砷、铜、镍、铝、铬分析质控样品(GB 5009.268-2025)介绍:

批次号:E032751b
含量:铅0.12±0.03mg/kg 镉0.42±0.07mg/kg 总砷29.1±5.5mg/kg 铜0.67±0.14mg/kg 镍0.46±0.09mg/kg 铝165±33mg/kg 铬0.77±0.16 mg/kg
规格:20g/瓶
生产日期:2025-01-01
有效期:2027-01-01
适用国标:GB 5009.268-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第一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第二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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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海带粉中铅、镉、总砷、铜、镍、铝、铬分析质控样品(GB 5009.268-2025)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68-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总砷、铜、镍、铝、铬等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测定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带粉、藻类制品、谷物、水产品等各类食品基质中铅(Pb)、镉(Cd)、总砷(As)、铜(Cu)、镍(Ni)、铝(Al)、铬(Cr)等元素的定量分析,特别适用于多元素同时检测需求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一:ICP-MS法
1. 样品经微波消解或湿法消解处理
2. 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行多元素同时测定
3. 采用内标法校正基体干扰(推荐使用铟、铑、铋等内标元素)

方法二:GFAAS法
1. 元素特异性检测的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2. 需针对不同元素分别优化灰化/原子化温度
3. 推荐使用基体改进剂提高灵敏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元素 检出限(mg/kg) 定量限(mg/kg)
铅(Pb)0.0050.015
镉(Cd)0.0010.003
总砷(As)0.0080.025
铜(Cu)0.010.03
镍(Ni)0.0050.015
铝(Al)0.050.15
铬(Cr)0.0030.01

注:实际检出限可能因仪器性能及样品基质有所差异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同步分析空白样品、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
2. 必须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进行准确度验证
3. 质控样浓度应覆盖实际样品浓度范围
4. 海带粉基质建议选择藻类基体标准物质
5. 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
1. 海带粉样品需105℃烘干后粉碎过80目筛
2. 精确称取0.2-0.5g样品至消解罐
3. 加入5mL硝酸+2mL过氧化氢混合消解液

仪器分析:
1. ICP-MS需优化载气流速、射频功率等参数
2. 采用碰撞反应池技术消除多原子离子干扰
3. 建立标准曲线需包含至少5个浓度点(含零点)

数据处理:
1. 结果计算需扣除方法空白值
2. 最终浓度以mg/kg表示,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特别说明
1. 海带粉中砷形态分析需采用液相色谱-ICP-MS联用技术
2. 高盐基质需注意锥口污染,每10个样品后清洗锥口
3. 铝元素检测需特别注意实验器皿污染控制
4. 方法验证要求:首次使用需进行全参数验证
5. 实验用水需符合GB/T 6682一级水标准
6. 所有试剂应为优级纯或更高纯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