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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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硝酸盐氮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3 | 5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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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六价铬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7 | 5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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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6 |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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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氯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1 | 1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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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硫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2 | 1000mg/L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质硫化物的分析测试及相关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试剂和碱性水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质控样品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本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质控样品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预先加有适量乙酸锌/乙酸钠混合溶液和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0691
硫化物
12.4
5%
0.01%NaOH水溶液
BW0691
硫化物
4.05
5%
BW0691
硫化物
4.25
5%
0.01%NaOH水溶液
BW0691
硫化物
7.28
5%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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