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SH-23708/SH-113698-02/HJ73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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镅-241
NIM-RM6007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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钋-210
NIM-RM600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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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71023)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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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71023)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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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对照液(SH-1103)
SH-1103 | 1000μg/mL 2支/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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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1024)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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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1327408)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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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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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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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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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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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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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34-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包括乳酸乙酯(CAS:97-64-3)等化合物。检测对象涵盖气态或蒸气态有机物,浓度范围通常为0.5 μg/m³~100 mg/m³。
采用固相吸附管采样结合热脱附技术,通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进行分离与检测。吸附管材料通常为Tenax GR或等效介质,热脱附温度范围为280℃~320℃,色谱柱建议使用极性或弱极性毛细管柱。
乳酸乙酯的检出限(LOD)为0.5 μg(按采样体积10 L计,对应浓度0.05 mg/m³),定量限(LOQ)为1.5 μg(对应浓度0.15 mg/m³)。需通过标准曲线验证线性范围。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实验室空白、运输空白及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需≤20%。校准曲线相关系数R²≥0.995。
1. 采样:吸附管连接采样泵,流量控制0.1~0.5 L/min,采样时间≤60 min;
2. 热脱附:设置脱附温度300℃,脱附时间5 min,传输线温度150℃;
3. 色谱条件:初始温度40℃保持3 min,以8℃/min升至150℃,再以15℃/min升至250℃保持5 min;
4. 质谱扫描:全扫描模式(SCAN),质量范围35~300 amu。
1. 乳酸乙酯易受湿度影响,需在吸附管前端加装硅胶干燥管;
2. 若废气中存在高沸点物质(>250℃),需定期更换吸附管填料;
3. 样品保存温度≤4℃,保存时间不超过7天;
4. 质谱定性需满足特征离子丰度比误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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