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ks氏病毒保存液(pH7.4-7.6)/用于hanks病毒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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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S缓冲液(pH7.3)/用于样品制备的稀释剂
HB8507-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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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S缓冲液(PH7.4)/用于检测李斯特氏菌时样品的制备
HB8507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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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CC添加剂/每支添加于220.5mlHB9174中
HB9174a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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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二糖(生化管)/用于细菌的生化
SN067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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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7.6磷酸盐缓冲液/用于药品检测中样品的稀释液
HB874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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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维持液/用于病毒的运送
HB867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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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A-7745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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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液体试管
BNCC391763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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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蓝培养基即用型平板
BNCC391618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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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汤培养基G(麦康凯肉汤)
BNCC391158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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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肉汤培养基
BNCC390941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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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瘤胃球菌培养基基础(含纤维二糖)
BNCC389132 | 见详情



用途:用于hanks病毒的保存
Hanks氏病毒保存液(pH7.4-7.6)微生物灵敏度试验:
按标签用法制备培养基,接种以下质控菌株,放置36±1℃需氧培养18-24小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2. 病毒分离培养:适用于非灭活型保存液,需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活病毒培养[4][8]。
2. 定量限:需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并通过标准曲线验证线性范围[6]。
2. 阴性对照:不含目标核酸的空白保存液样本。
3. 需定期验证保存液的稳定性及无菌性[1][6]。
2. 灭活处理(灭活型):加入裂解盐后震荡混匀,室温静置10分钟[10]。
3. 核酸提取:采用磁珠法或离心柱法提取病毒RNA/DNA[8][10]。
2. 采样后需在72小时内完成检测,避免反复冻融[1][6]。
3. 操作人员需符合GB 19489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防护要求[6]。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