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7.6磷酸盐缓冲液/用于药品检测中样品的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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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S缓冲液(pH7.3)/用于样品制备的稀释剂
HB8507-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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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胶磷酸盐缓冲液/用于检测肉毒梭菌时样品稀释液
HB871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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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盐缓冲液(pH7.2)/用于样品的稀释
HB8621-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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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6.8磷酸盐缓冲液/用于药品检测中样品的稀释液
HB874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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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7.0磷酸盐缓冲液/用于制备药品样品的稀释液或冲洗液
HB925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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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7.8磷酸盐缓冲液/用于制备药品样品的稀释液或冲洗液
HB925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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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缓冲液
BW-19165 | pH=10.00 (25 ℃, 蓝色, 碳酸钠/碳酸氢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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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液体试管
BNCC391763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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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蓝培养基即用型平板
BNCC391618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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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汤培养基G(麦康凯肉汤)
BNCC391158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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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肉汤培养基
BNCC390941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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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瘤胃球菌培养基基础(含纤维二糖)
BNCC389132 | 见详情



用途:用于药品检测中样品的稀释液。
成分(g/L):
检验原理:磷酸二氢钠与氢氧化钠两种成分共同构建pH缓冲体系。
用法
称取本品 8.5 g,加热溶解于 1000ml 蒸馏水中,分装, 121℃高压灭菌 15 分钟,备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2. 渗透压检测:通过冰点渗透压计验证溶液等渗性;
3. 无菌性验证:按药典要求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5]。
• 微生物实验:支持目标菌落生长且无抑制现象;
• 色谱分析:不得引入干扰目标物检测的杂质峰。
2. 有效期:未开封商品化试剂有效期2年,自配溶液建议3个月内使用;
3. 质控频次:每批次需进行pH复核及外观检查(澄清度、沉淀物)。
2. 温度控制:使用前平衡至室温(20-25℃);
3. 分装要求:按单次用量分装,避免反复冻融[1][5]。
2. 与血液样本接触时需验证溶血效应;
3. 出现浑浊、沉淀或pH偏移≥0.3时应立即停用[1][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