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标准比色液4号(中国药典)
-
标准黏度液(2000号)(GB/T 2794-2013)
GBW(E)130929 | 2组分
-
异辛烷中正十六烷溶液标准物质(气相色谱仪检定用)
BWQ7557-2016 | 1000μg/mL(1000ng/μL)
-
电导率溶液标准物质(GB/T 27502-2011)
BWZ8123-2016 | 300μS/cm
-
无有机碳的水
BWZ8068-2016 | /
-
橙黄G(Orange G)吸光度溶液标准物质(YY/T 0654-2017)
BWZ7698-2016 | 0.653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适用范围
黄色标准比色液4号(中国药典)主要用于药品溶液颜色检查,适用于药物制剂及原料的颜色对比实验,确保颜色差异符合药典规定的纯度要求[8][9]。
核心检测方法
主要采用目视比色法:将供试品溶液与黄色4号标准比色液置于纳氏比色管中,在白色背景下垂直或平视观察,颜色不得更深。若目视难以判定,则需使用分光光度法或色差计法验证[5][9]。
检出限与定量限
黄色4号标准比色液代表特定的颜色深度阈值,其色级通过氯化钴、重铬酸钾等基准物质精密配制,确保颜色差异的可控性,定量限以目视可明确区分为准[8][9]。
质控样品要求
使用前需恒温至20±4℃,充分摇匀避免沉淀干扰;开封后需一次性使用,严格防止污染或光照导致变质[8]。
关键实验步骤
1. 供试品制备:按药典规定溶解并稀释至10ml;
2. 比色操作:将供试品与标准液分别装入比色管,在白色背景上垂直或平视对比;
3. 结果判定:供试品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液,否则需仪器复测[9][5]。
特别说明
1. 存储条件:阴凉避光保存,有效期18个月;
2. 稳定性:使用后需密封防挥发,避免反复开启;
3. 异常处理:若标准液出现浑浊或沉淀,应立即停用[8][9]。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