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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沙蚕毒素溶液标准物质(GB 23200.119-2021)_16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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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沙蚕毒素溶液标准物质(GB 23200.119-2021)

BWN5950-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631-52-3 1.2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GB 23200.11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2021-09-03实施)

基质 丙酮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18)℃冷冻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GB 23200.11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沙蚕毒素草酸盐(CAS:1631-52-3)为溶质,以色谱纯丙酮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沙蚕毒素盐酸盐(以沙蚕毒素计) 100μg/mL 4% 丙酮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气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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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GB/T 20770-2008 《粮谷中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谷(如大米、小麦、玉米等)中沙蚕毒素等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检测方法。
关联内容:
• 样品前处理:需用丙酮等溶剂提取目标物,经净化后上机检测
• 仪器条件:明确色谱柱类型、流动相梯度、质谱参数等
检出限与定量限: 沙蚕毒素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
2. NY/T 761-2004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中沙蚕毒素(属于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多残留的检测,包含丙酮作为提取溶剂的使用规范
关联内容:
• 提取方法:试样经丙酮匀浆提取,二氯甲烷液液分配,弗罗里硅土柱净化
• 检测方法:气相色谱法(GC)或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检出限: 沙蚕毒素的最低检测浓度通常为0.02 mg/kg(具体依仪器灵敏度而定)
3.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覆盖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等农药残留的检测,丙酮可作为提取或复溶溶剂
关联内容:
• 前处理要求:试样经丙酮-水混合溶液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
• 仪器方法:GC-MS定性及定量分析
检出限: 方法中沙蚕毒素的检出限为0.01 mg/kg

关键说明

丙酮作为溶剂的应用: 上述标准中丙酮主要用于样品的提取或标准溶液的配制,需确保其纯度符合GB/T 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中一级水要求
标准物质要求: 标准溶液配制应参照JJF 1646-2017《化学分析用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通用要求》,确保浓度不确定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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