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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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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

BW5762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1.6μg/mL {{inventory}}
水中氨介绍:

本标准溶液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氯化铵和超纯水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并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02071d-4

水中氨氮

1.6

0.2μg/mL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均匀性稳定性及称量定容过程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溶液以聚乙烯瓶封装,每瓶500mL,室温保存。

使用前应先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水中氨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BW02071-17
水中氨氮
——
30μg/mL
20mL
40≥52026-02-26
BW02071d-4
水中氨氮
——
1.6μg/mL
500mL
50042026-04-02
BW02071-7
水中氨氮
——
5μg/mL
20mL
404——
BW02071-19
水中氨氮
——
0.5μg/mL
20mL
4032026-06-12
BW02071-1
水中氨氮
——
100μg/mL
20mL
403——
BW02071-4
水中氨氮
——
1μg/mL
20mL
403——
BW02071-6
水中氨氮
——
50μg/mL
20mL
403——
BW02071
水中氨氮
——
1000μg/mL
50mL
702——
BW02071B-4
水中氨氮
——
12μg/mL
100mL
14022027-04-07
BW02071A-4
水中氨氮
——
1.5μg/mL
50mL
601——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中氨手机版:水中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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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解读: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0.025 mg/L~2 mg/L。
核心检测方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样经预处理后,加入纳氏试剂(碘化汞和碘化钾的强碱溶液)与氨氮生成红棕色络合物,在42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25 mg/L,定量下限为0.10 mg/L(以N计);高浓度样品需稀释后测定。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
1.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2.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90%~110%;
3.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预处理(过滤或絮凝沉淀);
2. 调节pH至中性;
3. 加入酒石酸钾钠掩蔽钙镁离子;
4. 显色反应(纳氏试剂加入后静置10分钟);
5. 比色测定(使用10 mm或20 mm比色皿)。
特别说明 1. 余氯、硫化物和有机物会干扰测定,需通过预蒸馏或加入硫代硫酸钠消除;
2. 显色后需在2小时内完成测定;
3. 纳氏试剂含汞,废液需单独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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