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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鲨烯_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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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鲨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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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鲨烯介绍: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7-09-17 00:00:00
结构式:
角鲨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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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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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8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角鲨烯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油、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中角鲨烯含量的测定,涵盖气相色谱法(GC)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法(GC)进行定量分析,结合质谱法(GC-MS)进行定性确认。样品经正己烷提取后,经硅胶柱净化,通过色谱柱分离后检测。
检出限与定量限
气相色谱法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15 mg/kg;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检出限为0.02 mg/kg,定量限为0.06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0.1-5.0 mg/kg)及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提取:使用正己烷超声提取30分钟;
2. 净化:过硅胶柱,用正己烷-乙酸乙酯(9:1)洗脱;
3. 浓缩:氮吹至近干后用正己烷定容;
4. 仪器分析:GC或GC-MS检测,外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实验需在避光条件下操作,防止角鲨烯氧化;硅胶柱活化和洗脱条件需严格按标准执行;标准曲线浓度范围应覆盖样品实际浓度的5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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