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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水中1.1.3.3-四乙氧基丙烷(以丙二醛计)/GB 5009.181-2016_1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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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水中1.1.3.3-四乙氧基丙烷(以丙二醛计)/GB 5009.1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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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8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包括油脂、肉制品、水产品等。通过检测丙二醛含量评估食品氧化程度,尤其适用于以1.1.3.3-四乙氧基丙烷为水解产物的检测体系。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分光光度法:样品经酸水解后,丙二醛与硫代巴比妥酸(TBA)在酸性条件下反应生成红色化合物,通过测定532 nm波长处的吸光度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15 mg/kg。需通过标准曲线验证线性范围(通常为0.1-5.0 mg/L)。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测定空白试验、加标回收率(80%-120%)和质控样(已知浓度丙二醛标准品)。实验室内应定期进行重复性测试(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处理:均质后准确称量,加入三氯乙酸溶液提取;
2. 水解反应:沸水浴中加热使1.1.3.3-四乙氧基丙烷充分水解为丙二醛;
3. 显色反应:离心后取上清液与TBA试剂混合,再次水浴显色;
4. 吸光度测定:冷却后离心,取上清液于532 nm测定。
特别说明
1. 避免使用含铁离子的器皿,防止干扰显色反应;
2. 显色后需在2小时内完成测定;
3. 若样品脂肪含量高,需增加萃取步骤以减少基质干扰;
4. 标准物质1.1.3.3-四乙氧基丙烷需避光保存于-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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