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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木犀草素/LUTEOLIN相关化合物

RMCL165000-1mg Luteolin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491-70-3 1mg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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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9.XXX-XX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木犀草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蜂蜜、茶叶、果蔬制品)及保健食品中木犀草素含量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0.1%磷酸水溶液(50:50),检测波长350n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2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添加基质空白加标样品,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经乙醇超声提取→离心过滤→氮吹浓缩→HPLC进样分析,柱温30℃,流速1.0 mL/min。
特别说明 需注意黄酮类化合物的干扰,建议采用二级管阵列检测器进行峰纯度验证。
保健食品中木犀草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片剂、胶囊、口服液等保健食品形态的木犀草素含量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超声波辅助甲醇提取法结合HPLC-UV检测,色谱条件与食品标准基本一致。
检出限与定量限 LOD 0.02 mg/g,LOQ 0.08 mg/g(以固体试样计)。
质控样品要求 需进行方法学验证(精密度、线性范围R²≥0.995),标准品平行样偏差≤5%。
关键实验步骤 胶囊内容物研磨过80目筛→精确称取0.5g试样→三次超声提取→合并滤液定容。
特别说明 强调需考察辅料(如微晶纤维素)对检测结果的基质效应。
植物提取物中黄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适用范围 包含木犀草素在内的多种黄酮类化合物同步检测,适用于原料药和植物粗提物。
核心检测方法 梯度洗脱HPLC法,0-15min甲醇比例从40%升至60%,柱温35℃。
检出限与定量限 木犀草素LOD 0.03 mg/g,LOQ 0.10 mg/g。
质控样品要求 要求建立标准物质光谱库,色谱峰分离度≥1.5。
关键实验步骤 试样经石油醚脱脂→70%乙醇回流提取→AB-8大孔树脂纯化。
特别说明 规定当样品中木犀草素苷元与糖苷型共存时需注明检测目标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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