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十七碳烯酸甲酯
十七碳烯酸甲酯_75190-82-8,10-十七烯酸甲酯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十七碳烯酸甲酯

BePure-23274-1g C17:1n7 cis-10-Heptadecenoic acid methyl ester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5190-82-8 1g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十七碳烯酸甲酯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十七碳烯酸甲酯

手机版:十七碳烯酸甲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脂肪酸甲酯(含十七碳烯酸甲酯)的气相色谱法定性与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GC-FID),使用极性色谱柱(如HP-88或等效)分离脂肪酸甲酯。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2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需添加已知浓度十七碳烯酸甲酯标准品进行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甲酯化处理(三氟化硼法);
2. 气相色谱程序升温分离;
3. 峰面积归一化法定量。
特别说明 十七碳烯酸甲酯需与其他单不饱和脂肪酸甲酯(如油酸甲酯)色谱峰分离,必要时采用质谱确认。
行业标准SN/T 2926-2011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SN/T 2926-2011《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动物源性食品中脂肪酸甲酯(含十七碳烯酸甲酯)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结合甲酯衍生化,使用DB-23色谱柱分离。
质控要求 每批样品需同步测定空白和加标平行样,相对标准偏差(RSD)应≤1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