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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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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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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介绍:

介质:四氯乙烯
组分浓度
-2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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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标准号:HJ 637-2018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通过红外分光光度法检测样品中石油类物质的含量。
核心检测方法
红外分光光度法:样品经四氯乙烯萃取后,通过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类干扰物,测定石油类物质在2930 cm-1、2960 cm-1和3030 cm-1处的吸光度,计算总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0.04 mg/L(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取样体积500 mL时)
定量限:0.16 mg/L(需满足信噪比≥3:1的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个实验室空白和1个现场空白;
2. 平行样分析相对偏差应≤15%;
3.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范围内;
4.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和质控。
关键实验步骤
1. 萃取:将水样与四氯乙烯按比例混合,充分振荡萃取;
2. 吸附:萃取液通过硅酸镁吸附柱去除动植物油类;
3. 测量:使用红外分光光度计测定吸光度,计算浓度;
4. 校准:采用标准曲线法,定期验证仪器稳定性。
特别说明
1. 四氯乙烯纯度需≥99.9%,避免杂质干扰;
2. 样品需避光保存并在24小时内完成萃取;
3. 实验过程中需佩戴防护装备,避免四氯乙烯接触皮肤或吸入;
4. 废液按危险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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