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挥发酚(苯酚)质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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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质控样
SDSZ134182W-0.004 | 需稀释(0.004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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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质控样
SDSZ134182W-0.02 | 需稀释(0.02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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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质控样
SDSZ134182W-0.036 | 需稀释(0.036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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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质控样
SDSZ134182W-0.122 | 需稀释(0.122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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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质控样
SDSZ134182W-0.13 | 需稀释(0.13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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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质控样
SDSZ134182W-0.2 | 需稀释(0.2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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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苯酚)质控样
SDSZ134182W-0.4 | 需稀释(0.4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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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P2O5以五氧化二磷计算浓度质控样15μg/mL
NCSZ-P2O5-15μg/mL | 15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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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Ge锗标准溶液/5%硝酸+5%氢氟酸
NCS1876316 | 5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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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Fe铁标准溶液
NCS1876344 | 3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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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TP总磷标准溶液
NCS1876307 | 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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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COD-Mn高锰酸盐指数质控样5.6μg/mL
NCSZ-COD(Mn)-5.6μg/mL | 5.6μg/mL



介质: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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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490-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及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002 mg/L至0.5 mg/L。
水样经蒸馏预处理后,在pH 10.0±0.2的介质中,挥发酚与4-氨基安替比林在铁氰化钾存在下生成橙红色安替比林染料,于51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方法检出限为0.002 mg/L,定量限为0.005 mg/L(以苯酚计)。
质控样品需满足以下条件:避光保存于4°C以下,有效期内使用;浓度应覆盖标准曲线范围(如低、中、高浓度),平行测定相对偏差需≤10%。
1. 水样蒸馏:调节水样pH至4.0,加入硫酸铜消除硫化物干扰;
2. 显色反应:蒸馏液加缓冲液、4-氨基安替比林及铁氰化钾,摇匀静置15分钟;
3. 吸光度测定:用20 mm比色皿在510 nm处测定,以纯水为参比。
1. 若水样含油类物质需用正己烷萃取去除;
2. 氧化性物质(如游离氯)需加入硫酸亚铁还原;
3. 芳香胺类化合物会干扰测定,需通过预蒸馏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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