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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鹅膏毒肽_211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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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鹅膏毒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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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鹅膏毒肽介绍:


交货时间:21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β-鹅膏毒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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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匹配与解读:β-鹅膏毒肽(CAS:21150-22-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鹅膏毒肽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蘑菇、谷物等)中β-鹅膏毒肽及其他鹅膏毒素的定性及定量检测,适用于食品安全监测及中毒事件溯源。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甲醇-水提取后,通过固相萃取柱净化,采用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检测,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 0.05 μg/kg(基质依赖性)
定量限(LOQ) 0.2 μg/kg(基质依赖性)
质控样品要求
1. 空白样品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70%-120%;
2.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个空白对照、1个平行样及1个加标样;
3. 内标响应偏差不得超过±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加入含内标的甲醇-水溶液(70:30)超声提取;
2. 净化:HLB固相萃取柱活化后上样,水淋洗后甲醇洗脱;
3. 仪器条件:C18色谱柱(2.1×100 mm, 1.7 μm),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
特别说明
1. β-鹅膏毒肽易受光照降解,样品需避光保存;
2. 不同基质需进行方法学验证,基质效应需用内标校正;
3. 实验室需按GB/T 27404-2008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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