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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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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84.6mg/L {{inventory}}
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PR-00013水质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84.65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1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中准确移取5.0mL标准溶液,至100mL容量瓶中,用经重蒸馏等纯化处理过的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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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970-2018《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的测定,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剂。不适用于动植物油脂含量较高的样品。

核心检测方法

1. 萃取分离:水样用四氯乙烯萃取,石油类溶于有机相
2. 脱水处理:萃取液通过无水硫酸钠脱水
3. 紫外检测:在225nm波长测定吸光度,标准曲线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0.01mg/L(取样500mL时)
定量限:0.04mg/L(取样500mL时)
测定范围:0.04~10mg/L(可扩展至50mg/L)

质控样品要求

1. 空白实验:每批样品≤20个时至少做2个空白
2. 平行样:每批样品至少10%平行双样测定
3. 加标回收:每批样品至少10%加标回收实验
4.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

关键实验步骤

1. 萃取:500mL水样加入50mL四氯乙烯,振荡2min
2. 静置分层:转移有机相至锥形瓶
3. 脱水:加入5g无水硫酸钠脱水30min
4. 测量:225nm波长测定吸光度
5. 校准:用正十六烷标准系列绘制曲线

特别说明

1. 四氯乙烯需经活性炭净化处理
2. 样品必须在4℃冷藏保存并7日内完成萃取
3. 萃取后样品应在24h内完成测定
4. 玻璃器皿需用盐酸浸泡并避免有机污染
5. 动植物油脂干扰需通过硅酸镁柱吸附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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