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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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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45.4mg/L {{inventory}}
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PR-00013水质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45.45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1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中准确移取5.0mL标准溶液,至100mL容量瓶中,用经重蒸馏等纯化处理过的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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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被四氯乙烯萃取且在特定波长下有吸收的物质)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测量范围:0.04~1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样品经四氯乙烯萃取后,通过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等极性物质,在2930 cm⁻¹(CH₂基团)、2960 cm⁻¹(CH₃基团)和3030 cm⁻¹(芳香烃)波长处测量吸光度,计算石油类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MDL) 0.01 mg/L 定量下限(LOQ) 0.04 mg/L
适用范围 当样品浓度>100 mg/L时需稀释测定,检出限随萃取体积和定容体积变化按比例修正
质控样品要求
实验室空白 每批样品(≤20个)至少1个空白,结果应低于检出限
平行样 每批样品至少10%平行样,相对偏差≤15%
标准样品 每批样品带标样(正十六烷/异辛烷/苯)验证,回收率应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萃取 取500mL水样加盐酸酸化至pH≤2,加入50mL四氯乙烯,振荡2min,静置分层
吸附净化 萃取液通过5g无水硫酸钠脱水,再经10g硅酸镁吸附柱去除动植物油
仪器分析 使用红外分光光度计,在4cm⁻¹分辨率下扫描2400~3200 cm⁻¹波段
定量计算 按公式:C = [X·A2930 + Y·A2960 + Z·(A3030 - A2930/F)] × D 计算浓度
特别说明
四氯乙烯要求 需通过红外扫描验证纯度,在2600~3100 cm⁻¹区间吸光度应≤0.08(4cm比色皿)
样品保存 采集后24h内萃取,萃取液避光保存于-20℃可存放28天
干扰消除 含大量动植物油样品需增加硅酸镁用量;含硫化物时需加硫酸锌消除干扰
安全防护 四氯乙烯为致癌物,操作须在通风橱进行,接触时佩戴防毒面具和丁基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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