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体/鸡肉中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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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鸡肉 中土霉素
BQC1344124665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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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鸡肉中利巴韦林
BQC1344125451L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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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鱼肉中镉
BQC1363339548L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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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水中铜
BQC2010139529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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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鱼肉粉中镉
BQC1360139548-10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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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肉中诱惑红
BQC104012020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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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
BW2496-50mg | HPLC≥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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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中铝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8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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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粉中恩诺沙星分析质控样品(阴性)
NCS190988-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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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汁中日落黄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20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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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粉(白菜粉)中噻虫胺分析质控样品(阴性)
NCS191047-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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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乳白蛋白
NCS1603678-100mg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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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31658.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利巴韦林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于鸡肉、猪肉、牛肉等动物肌肉组织及肝脏中利巴韦林残留量的定量检测,检测基质包含生鲜或冷冻样品。
采用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后,通过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MRM)模式定量,内标法定量。
方法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满足国内外对利巴韦林残留限量的监管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质控盲样。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RSD≤15%。
1. 样品均质后称取5.0 g,加入同位素内标;
2. 乙腈振荡提取,离心后取上清液氮吹浓缩;
3. 净化后复溶,经0.22 μm滤膜过滤;
4. LC-MS/MS分析,内标法计算残留量。
实验需严格避免交叉污染,质谱参数需根据仪器型号优化;若样品基质复杂,需增加净化步骤(如QuEChERS或SPE)以提高准确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