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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土壤中镉、铜、锌、铅、镍、铬、钴/ICP-MS、ICP-OES、AFS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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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土壤中镉、铜、锌、铅、镍、铬、钴/ICP-MS、ICP-OES、A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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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土壤中镉、铜、锌、铅、镍、铬、钴/ICP-MS、ICP-OES、AFS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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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2105.1-2008《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土壤中铅、砷等元素的检测,基体类型包含农田、工业用地等各类土壤样品。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原子荧光光谱法(AFS),通过氢化物发生系统将目标元素转化为挥发性氢化物,经原子化后测定荧光强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铅的检出限为0.1 mg/kg,定量限为0.3 mg/kg;砷的检出限为0.01 mg/kg,定量限为0.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个空白样品、1个平行样和1个标准物质(如GBW07401土壤标准物质),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酸消解后定容;
2. 加入还原剂(如硼氢化钾)生成氢化物;
3. 使用AFS测定荧光信号,外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铬、镍等无法生成氢化物的元素检测,干扰物质(如高浓度铁)需通过掩蔽剂或稀释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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