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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砷、铅的测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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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砷、铅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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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7917.2-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砷
GB/T 7917.3-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铅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妆品中砷和铅含量的测定,包括膏霜、乳液、粉类、液体类等各类化妆品。
核心检测方法
砷测定: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HG-AFS)或银盐法;
铅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或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FAAS)。
检出限与定量限
砷:检出限≤0.05 mg/kg,定量限≤0.2 mg/kg;
铅:检出限≤0.1 mg/kg,定量限≤0.5 mg/kg(不同方法略有差异)。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和加标回收试验;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湿法消解或微波消解;
仪器分析:调整原子吸收/荧光光谱仪参数,校准标准曲线;
结果计算:依据峰面积或吸光度值计算目标物浓度。
特别说明
1. 需避免实验室环境及试剂污染;
2. 高盐或含油脂样品需优化消解程序;
3. 实验废弃物需按危险化学品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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