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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镉标样_744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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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镉标样

BW02419-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43-9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38.5μg/L {{inventory}}
海水中镉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海水中镉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以高纯物质和纯水为原料,以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检测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洁净阴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洁净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1%稀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k=2, μg/L)

基体

BW02419-2

海水中镉标样

38.5

3.2

3.5‰氯化钠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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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适用范围: 规定了海水样品(包括镉标样)的采集、预处理、保存、运输及记录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海洋环境监测中镉等重金属质量控制。
关联内容: 第5章"样品保存"中明确要求镉样品需酸化至pH<2后冷藏保存;
第6.3条指出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温度剧烈变化,防止标样性质改变。
HJ 757-2015《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虽然主要针对水质检测,但其镉标样使用方法、浓度校准流程等技术要求同样适用于海水基质分析。
检出限: 火焰原子吸收法镉检出限为0.05 mg/L,石墨炉法则可达0.0005 mg/L,实际应用时需通过标样验证仪器性能。
关键指标: 标准曲线要求使用国家有证标样,相对偏差应≤10%;
每批次样品需带标样平行分析,回收率需控制在85%-11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