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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标样_744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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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标样

BW01147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43-9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40.8μg/L {{inventory}}
水中镉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中镉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以高纯镉粒、高纯硝酸和纯水为原料,以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使用一级有证镉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GBW08612比对检测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清洁阴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洁净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1%硝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k=2, μg/L)

基体

BW01147d

水中镉标样

40.0

2.8

1%硝酸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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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镉的检测,涵盖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和出厂水等类型水样。
关联检测方法:
•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直接法/萃取法)
•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检测方法 检出限(mg/L)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0.05(直接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0.0005
ICP-MS法0.00003
2.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涵盖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废水等水体中镉及其他64种金属元素的检测,特别适用于多元素同时分析。
方法特性:
• 采用内标法校正基体效应
• 要求样品经0.45μm滤膜过滤后酸化保存
项目 指标
检出限0.03 μg/L
测定下限0.12 μg/L
加标回收率90%-110%
3.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适用范围: 规范镉等重金属检测方法验证过程,适用于实验室方法开发和方法确认阶段的质量控制。
核心要求:
• 明确方法检出限(MDL)和定量限(LOQ)的验证方法
• 规定精密度(RSD≤10%)和准确度(加标回收率80%-120%)的验收标准
4.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 指导地表水中镉等重金属的采样、保存和运输,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监测。
关键规定:
• 水样采集后需立即用硝酸酸化至pH<2
• 规定冷藏(4℃)保存条件下14天的样品有效期
• 明确采样容器必须使用聚乙烯或氟塑料材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