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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总氮(标样)_772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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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总氮(标样)

BWZ7597-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727-37-9 20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0.32mg/L {{inventory}} 见证书
  • 水中总氮

    BW02789-4 | 20μg/mL

  • 水中总氮

    BW02789c-12 | 60μg/mL

  • R030898-25L | 去离子水

  • R049481-0.5L | for HPLC

  • R097816-100ml | 18.2MΩ,过滤及高温双重灭菌,PCR适用

  • R097816-500ml | 18.2MΩ,过滤及高温双重灭菌,PCR适用

研制依据

GB 17378.4-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实施)

基质 海水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常温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2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硝酸钾为溶质,以海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总氮 0.32mg/L 0.03mg/L 海水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2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涉及的标准及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海水样品中总氮的测定,包含标样质量控制要求
方法原理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消解温度控制在120±1℃,消解时间30分钟
检出限 0.05 mg/L(以N计),定量下限为0.20 mg/L
干扰消除
• 高盐度影响:要求消解后样品盐度不超过2.7%
• 浊度补偿:需同步测定空白吸光度并扣除
• 有机物干扰:通过高温高压消解消除
质控要求
• 标样回收率应控制在95%-105%
•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9

2. HY/T 147.1-2013《海洋标准物质研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适用范围 规定海水总氮标准样品的制备、定值及保存要求
关键技术指标
• 定值方法:至少3家实验室采用不同原理方法测定
• 均匀性检验:瓶间相对标准偏差≤1.5%
• 有效期:常温运输7天,4℃保存12个月
• 定值不确定度:≤5%(k=2)
使用要求
• 需与待测样品同步消解处理
• 开封后标准物质应在24小时内使用
• 冻干型标样复溶需使用超纯水

3.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扩展应用 虽主要针对淡水,但经方法验证后可适用于河口及近岸海水
方法差异
• 消解压力要求:0.11-0.14 MPa
• 比色波长:220 nm和275 nm双波长测定
• 盐度适应性:需通过添加氯化钠进行基体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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