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精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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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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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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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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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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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DL-精氨酸
DL-精氨酸 货号:DJ0217-0100 由 萘析商城 为您提供,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 DL-精氨酸 货号:DJ0217-0100的报价、型号、货期、参数(浓度)等信息,欢迎来电或通过在线客服咨询。除供应 DL-精氨酸 货号:DJ0217-0100 外,萘析商城还可为您提供其他标准物质、质控样、化学试剂、SPE、免疫亲和柱、针头滤器、色谱柱、进样瓶、离心管、枪头等实验室耗材类产品,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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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5009.XXX-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适用于食品及生物样品中DL-精氨酸等氨基酸的定量分析,包含液相色谱法(HPLC)和氨基酸分析仪法。
1.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采用C18色谱柱,紫外检测器(波长338 nm),衍生化处理后分离测定;
2. 氨基酸分析仪法:离子交换色谱结合柱后茚三酮衍生化检测。
1. HPLC法:检出限0.05 mg/kg,定量限0.2 mg/kg;
2. 氨基酸分析仪法:检出限0.02 mg/kg,定量限0.1 mg/kg。
1.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0.5-5.0 mg/kg);
2. 平行样数量≥10%,相对偏差≤10%;
3. 标准曲线R²≥0.995。
1. 样品前处理:酸性水解(6 mol/L HCl,110℃水解24 h);
2. 衍生化:邻苯二甲醛(OPA)或茚三酮衍生;
3. 色谱分离:梯度洗脱程序控制流动相比例;
4. 定量分析:外标法或内标法计算浓度。
1. DL-精氨酸需与L-型异构体分离,色谱柱选择需验证分离度;
2. 水解过程中避免氧化干扰,需充氮保护;
3. 实验用水需符合GB/T 6682一级水标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