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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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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OR-0001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1.02mg/L {{inventory}} 见证书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OR-00013 标样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1.02 8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1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中准确移取5.0mL标准溶液,至100mL容量瓶中,用经重蒸馏等纯化处理过的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标准名称

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及动植物油类的测定,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通过四氯乙烯萃取样品中的石油类物质,在2930 cm⁻¹、2960 cm⁻¹和3030 cm⁻¹处测量特征吸收峰,计算总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4 mg/L,定量限为0.16 mg/L(以四氯乙烯萃取体积为100 mL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30%,相对偏差≤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萃取:四氯乙烯分三次萃取水样并合并;
2. 脱水处理:使用无水硫酸钠去除水分;
3. 红外测定:使用硅酸镁吸附动植物油后测定石油类含量。

特别说明

四氯乙烯纯度需满足标准要求(透光率≥90%),实验过程需避光操作,防止溶剂挥发影响测定结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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